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号)精神,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竞赛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各单位申请,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学校批准,现确定“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51个项目为我校2019年创新创业竞赛立项项目。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所承办的竞赛项目,充分认识项目对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作用,认真组织和开展所承担的项目,不断总结,不断改进竞赛方案,确保竞赛项目取得较好成绩。
2.各单位应认真制定竞赛项目的实施方案,填写《西安航空学院2019年创新创业竞赛立项项目实施计划表》(附件4)及《西安航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参赛指南》(附件5),于3月1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
3.所有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经费按项目主要承办单位予以划拨,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应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严格审核经费支出,按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4.所有国家级、省级竞赛项目原则上应组织校级选拔赛,并于6月15日前完成校级选拔赛比赛组织工作,经过集中培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比赛,项目负责人需至少提前两周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举办校级选拔赛的通知,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校级选拔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在6月25日前填写并提交《西安航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参赛名单统计表》(附件2)和《西安航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名单统计表》(附件3),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校级选拔赛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团队的30%,获奖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未按要求组织校级选拔赛的项目,获奖结果不予认定。
5.各级各类竞赛项在报名参赛时需明确参赛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姓名,且参赛团队第一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变更。以教师团队或教练组形式指导学生参赛的,需至少在赛前两周将参赛团队信息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6.各单位上报的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xaau.edu.cn,通知中附件也可登录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和教师参赛,做好2019年创新创业竞赛各项工作。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