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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类型

1.大创项目主要面向本科生申报,校级项目也可放宽至专科生申报。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凡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学校立项时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二、立项数量

2019年拟立项校级大创项目150项,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立项的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推荐100项参加省级、国家级项目立项评选。

三、经费支持

   学校对立项的大创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不同级别分别支持,具体支持标准如下

学科分类

级别

支持经费(元)

创新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工学学科

国家级

8000

8000

10000

省级

6000

6000

8000

校级

4000

4000

6000

其他学科

国家级

6000

6000

10000

省级

4000

4000

8000

校级

2000

2000

6000

四、申报条件

1.所有项目实施周期均为一年,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半年结题,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一次。

2.项目原则上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非毕业班学生,校级项目可适当放宽至专科非毕业班学生。每名学生同一时间最多只能主持1个项目或参与2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3.项目必须以团队形式申请,项目团队参与者应为3~5名学生和1~2名指导教师,其中第一指导教师须为我校专职或兼职教师,第二指导教师可以由学校聘任的创新创业导师担任。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备一定的项目研究经验和指导能力。每名指导教师同一时间最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含延期项目)。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4.大创项目的实施应依托校内专业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计算机机房等实践场地资源,每个项目在申报时必须确定项目实施地点。

5.所有大创项目的申报原则上应以各二级学院(部)为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应遵循学科一致性的原则,申报立项的二级学院必须具备审核项目的学科基础,指导教师必须具备指导项目的研究基础。

6.学校鼓励已经结题的项目继续申报立项,原则上优先从往届已经结题的项目中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

7.申报创业实践的项目团队,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已结题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或教师科研项目基础上进行研究。

五、选题要求

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特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包括:

1.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结合紧密的项目,重点支持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以及在其他竞赛活动中获奖且具备继续研究价值和成果转化潜力的项目;

2.校企合作项目中的子项目、企业命题项目;

3.教师纵向或横向课题中的子项目;

4.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5.学生自发产生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项目;

6.其他具有一定研究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

六、申报程序

1.创新创业学院根据上年度大创项目结题质量和申报情况,确定各二级学院本年度项目申报限额,具体分配限额如下:

序号

二级学院

限额(个)

序号

二级学院

限额(个)

校级

省级

校级

省级

1

飞行器学院

5

11

8

经济管理学院

3

4

2

电子工程学院

3

6

9

外国语学院

2

2

3

机械工程学院

6

15

10

理学院

3

6

4

材料工程学院

5

8

11

人文学院

2

3

5

能源与建筑学院

5

14

12

马克思学院

1

1

6

车辆工程学院

6

15

13

士官学院

1

1

7

计算机学院

8

14

2.项目负责人(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交相关二级学院审核。

3.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立项的项目名单,于4月23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报送2019年大创项目申报资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汇总表中应注明推荐顺序,推荐省级项目在前校级在后。

4.创新创业学院复核学校推荐立项项目,并组织专家确定省级项目推荐排名,按要求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5.如因申报信息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或学院申报数量不足的,创新创业学院可直接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项目。

七、其他说明

1.各申报单位统一将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受理个人资料)电子稿件打包发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xaau.edu.cn,同时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逾期将不再受理。

2.本通知涉及的相关附件及表格,可登录西安航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3.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张新鑫      联系电话:84237635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