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创字(2017)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2016和2017年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和2017年批准立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见附件4和附件5)。
二、工作要求
1、按照《关于公布我校2016年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我校2017年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2016年立项的大创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17年立项的大创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结题时间计划安排在2018年4月下旬,请各项目负责单位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2016年和2017年立项的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大创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集中审查大创项目完成情况,要求抽查不低于总项目数量20%的项目进行现场汇报,各单位应在11月25日前将抽查的项目和汇报安排报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安排组织专家进行督查。
3、各大创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若涉及到人员变更等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由指导教师和所在二级学院认真核查,并签署相关意见。
三、材料提交
1、所有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由项目负责单位汇总后上报,其中《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一份。
2、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应于2017年12月11日前统一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沣惠校区北楼439,阎良校区科教楼428),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xaau.edu.cn。
3.本通知涉及的相关附件不随文下发,可登录西安航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下载。
四、其他说明
对于大创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并决定终止进行的项目,学校收回其全部结余经费,并取消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两年内申报大创项目的资格。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做好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的相关工作。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