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要求,为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改”的目的,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校级竞赛。
一、竞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竞赛工作组织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宋文学(学校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 员:刘安枕、米国际、李 波、申 良、蔡向朝、李永刚、罗俊忠、许文丹
王 坚、罗增强、郝红武、张广良、杨 勇、谢 辉、雒新峰、张 军、杨俊清
张耀虎、史亚洲、岳忠玉、张化丽、程健康、吴小茂、刘华阳、陈长征、赵 琳
职 责:负责学校校级竞赛实施和省级复赛参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学校竞赛工作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校级竞赛和省级复赛的实施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创新创业学院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竞赛管理负责人(即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负责人)。
(二)成立二级学院竞赛工作组,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学院竞赛管理负责人、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项目指导教师
职 责:负责完成本学院竞赛平台的搭建(实验实践场地和资源面向竞赛项目团队开放等)、竞赛团队的组建、参赛项目的遴选和指导、教师科研项目与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之间双向互动选择机制建立等工作。
(三)成立学校竞赛评审组
聘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社会创投风投机构专家、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专家、兄弟高校专家等担任竞赛评审组成员,具体负责竞赛评审规则制定、参赛项目评审和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等工作。
(四)成立学校竞赛指导专家组
由经济管理学院和人文学院在现有校内专、兼职教师中,选拔一批具备创业项目指导能力、责任心强的教师队伍组成专家组,具体负责竞赛项目赛前指导和赛后项目提升打磨等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与类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
(二)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有关说明
1.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竞赛组别与参赛对象要求
(一)竞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等四个竞赛组。同时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二)参赛对象要求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鼓励各项目团队申报该赛道参加比赛。
学校将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我校扶贫对接的镇坪县千山村及其他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项目对接工作,培育“青年红色之旅”赛道参赛项目,从而对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起到积极作用。
6.有关说明
(1)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参赛项目数量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需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本专科生、研究生)20‰的比例组织学生提交参赛项目(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提交20个参赛项目)的要求,我校现有14686名学生,按比例报名参赛项目数应不少于294个,各二级学院参赛项目数量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主赛道 项目数量 |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数量 |
项目总数量(小计) |
1 |
飞行器学院 |
≥34 |
≥3 |
≥37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40 |
≥3 |
≥43 |
3 |
电子工程学院 |
≥48 |
≥3 |
≥51 |
4 |
材料工程学院 |
≥15 |
≥1 |
≥16 |
5 |
能源与建筑学院 |
≥31 |
≥3 |
≥34 |
6 |
计算机学院 |
≥24 |
≥5 |
≥29 |
7 |
车辆工程学院 |
≥26 |
≥1 |
≥27 |
8 |
经济管理学院 |
≥36 |
≥8 |
≥44 |
9 |
理学院 |
≥3 |
≥0 |
≥3 |
10 |
外国语学院 |
≥5 |
≥1 |
≥6 |
11 |
人文学院 |
≥2 |
≥2 |
≥4 |
12 |
士官学院、思政部、 体育部 |
见后续说明 |
合计 |
≥264 |
≥30 |
≥294 |
项目数量分配说明:
1. 项目数量按照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统计;
2. 士官学院学生已统计到专业所属学院,其学生项目申报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士官学院主要负责学生参赛的宣传动员和参赛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思政部和体育部教师可指导其他学院学生参赛。
3. 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政部在参赛报名时应优先申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
六、竞赛工作进程安排
(一)竞赛宣传动员与参赛项目培育选择阶段(4月16日—5月20日)
1.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竞赛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竞赛工作相关文件、通过多种媒体进行竞赛宣传、组织专题讲座、提供历届获奖项目资料、提供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等。
2.二级学院竞赛工作组
(1)积极动员本学院在校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校友,根据专业特长、占有资源、教师项目、行业需求、企业现状培育选择参赛项目,组建项目团队,踊跃报名参赛。
(2)积极动员本学院教师和校企合作单位人员努力挖掘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信息,帮助学生培育参赛项目,选择参赛组别,积极参加竞赛指导。
(3)积极搭建本学院竞赛实践平台,做好各类实验实践场地和资源面向竞赛项目团队开放工作。
(4)参赛团队学生可加入“西航学生竞赛专用QQ群”对参赛相关问题咨询(QQ群信息见后)。
(二)校级竞赛参赛报名阶段(4月20日—5月20日)
1.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报名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技术咨询、竞赛宣传和服务支持等工作;负责网上报名系统的管理。
2.二级学院竞赛工作组:按照学校分配的参赛项目数量,组织培育参赛项目,完成参赛项目网上报名,提交最终的参赛项目申报书。
(三)校级竞赛初赛阶段(5月21日—5月25日)
1.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做好竞赛赛程的咨询服务工作,审核和发布竞赛评审结果。
2.二级学院竞赛工作组:组织竞赛项目评审组专家对参赛项目计划书进行盲审,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推选不超过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总数的40%参加校级复赛。
(四)校级竞赛复赛阶段(5月26日—6月4日)
1.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做好竞赛赛程的咨询服务工作,审核和发布竞赛评审结果。
2.二级学院竞赛工作组:组织校级复赛阶段路演答辩会,评委由二级学院竞赛项目评审组专家担任。参赛项目团队通过项目PPT、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视频等进行项目路演,由评委按照复赛评审规则进行评分,推选不超过校级复赛参赛项目总数的40%参加校级决赛。
(五)校级竞赛决赛阶段(6月5日—6月15日)
1.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校级决赛阶段路演答辩会,评委由竞赛项目评审组专家担任。参赛项目团队通过项目PPT、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视频等进行项目路演,由评委按照决赛评审规则进行评分,评选出校级竞赛获奖项目。
2.二级学院竞赛工作组:做好竞赛团队的组织管理和联络服务工作。
(六)省级复赛参赛团队推荐和省级复赛参赛阶段(7月1日—9月30日)
1.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完成省级复赛参赛团队推荐报送工作;聘请创新创业专家对进入省级复赛的参赛项目团队进行集中培训和一对一的强化指导;负责完成省级复赛的参赛工作。
2.二级学院竞赛工作组:配合做好竞赛团队的联络服务工作。
七、竞赛宣传动员工作安排
1.建立校院两级竞赛宣传动员体系。校级宣传动员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实施,院级宣传动员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
2.竞赛宣传动员方式包括媒体宣传、专题班会、专题讲座等。竞赛宣传媒体包括校园广播、学校网站、部门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教育微信公众号、校报、宣传橱窗、宣传单页等。
3.校级宣传动员工作安排
(1)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每月举办一次竞赛专题讲座。
(2)为学校广播站提供宣传稿件,通过校园广播进行滚动播出。
(3)协助宣传部在学校网站主页设置竞赛宣传图片。
(4)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设置竞赛宣传专栏。
(5)向学校微信公众号提供竞赛宣传专稿。
(6)通过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竞赛宣传专稿。
(7)组织向各单位为每期校报提供竞赛工作报道稿件。
(8)每月更换一次两校区竞赛宣传橱窗。
(9)撰写竞赛宣传单页,发送给每个班级和每位教师。
4.院级宣传动员工作安排
(1)召开学院专题会议,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加竞赛指导工作。
(2)召开专题班会,对竞赛参赛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3)聘请本学科专业领域专家,针对竞赛项目举办专题讲座。
八、竞赛奖励
1.竞赛项目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数量不超过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总数的16%,其中一等奖数量不超过总数的3%、二等奖数量不超过总数的5%、三等奖数量不超过总数的8%。
2.在上一届“互联网+”大赛中获奖项目,可直接保送进入校级决赛;在其他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可直接进入校级复赛;在历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奖项目,可直接进入校级复赛。申请直接晋级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参赛晋级申请表》,于参赛报名结束前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审核。
3.竞赛不单独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项和优秀组织单位奖项,纳入年终校级优秀竞赛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范围。
4.竞赛团队获奖奖励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九、竞赛经费和制度保障
1.学校设置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专项经费,确定该竞赛项目为学校重点支持项目,优先保障竞赛所需经费。
2.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学校给予每个项目1500元经费支持,进入校级决赛的项目学校追加每个项目3000元经费支持,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学校再追加每个项目6000元经费支持,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学校再追加每个项目10000元经费支持,进入国赛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经费支持额度。对于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学校优先支持项目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按照国家级大创项目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用于该项目的继续培育。
3.各单位要对学生参赛需要的研究和实践条件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参赛团队优先使用各类专业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确保竞赛工作顺利开展。对于参赛项目团队在省赛或国赛获奖的学院,学校将加大对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项目。
4.竞赛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参赛学生学分认定按照《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十、竞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学院院长牵头、学院相关负责人和竞赛项目指导教师组成的竞赛工作组,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做好竞赛的参赛工作,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切实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加竞赛提供条件支持。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面向全体学生解读文件精神,重点组织已创业成功的毕业生和在校生参加初创组和成长组竞赛,组织参加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参赛,支持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混合组队参赛。
3.此项竞赛历时较长,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参赛项目团队各环节的支持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理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工作机制,深入挖掘我校学生创新创业优秀典型,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十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陈长征 张新鑫
2.联系电话:029-84237635
3.办公地点:创新创业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沣惠校区教学北楼439室)
4.电子邮箱:cxcy@xaau.edu.cn
5.学校双创教育教师群:562314265
6.学校双创教育学生群:348098726
7.大赛官网网站:
(以上附件不随文下发,请登录创新创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创新创业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校团委
2018年4月18日